第247章 佳人,桂花酒,羽毛笔_手拿名臣系统,我在古代女扮男装
海棠文学 > 手拿名臣系统,我在古代女扮男装 > 第247章 佳人,桂花酒,羽毛笔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247章 佳人,桂花酒,羽毛笔

  冯公的信略薄一点,外面用的是带着一丝冷香的桑皮纸,不知情的人见了,还以为是某位多情俏佳人送来的呢。

  这样一想,许玥忽然想起了某位货真价实的佳人。

  她离开杭州入京赴考之时,宝卿娘子人未到,却送了一份香谱为礼。

  ——几年过去,这位花魁娘子声名远播,誉满江南,站在了名妓的顶端。

  让人吃惊的是,宝卿并没有如大部分前辈一般沉醉在这种浮华之中,而是十分清醒的度日,为自己积攒赎身银子。

  相处许久,她曾与许玥闲谈时露了一两句

  “这场子里打滚过一遭,再好的人儿也洗不去污泥,若是被人赎身就要安分守时,一丝一毫的错处都不能。”

  “生下孩儿也被人看不起。”

  宝卿娘子言笑晏晏,看不出伤心之态,手支着下巴轻描淡写

  “既然如此,还是不生的好。”

  当时许玥什么都没说,她知道宝卿要的也不是那一两句安慰,只是递给了宝卿一杯茶,轻声道

  “若有我力所能及之处,不必拘谨。”

  “好啊,不过明月郎……真真可恶。”宝卿半开玩笑的说道。

  可恶在何处呢?

  这么好的郎君,出现在她生活中短暂的照亮了一瞬,皎洁明亮,但却明白的告诉世人,我不会归属于你。

  好似一伸手就可以触碰到。

  可最终的结果,却只是虚妄一场,这样的失落如何不让人觉得明月可恶,即使明月本就无心。

  明明明月是前身,回头成一笑,清冷几千春。

  那一日后的半个月,宝卿娘子拿出比自己整个人还高的银子赎身这个消息,刷遍了杭州府人的朋友圈。

  许玥收回了心神,漫不经心的想

  虽有些曲折,好在最终宝卿还是如愿以偿了。

  …………

  几下拆开了冯公的信,落入眼中的第一行字,苍劲有力

  “久不通函,夜深忽梦披衣而起,墨笔录之,望驰马有力,早至京城。”

  咚的一下。

  许玥的心好似被大锤敲打了一下,她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八个年头,自六岁之后,算来一大半时间与冯公相处。

  既是师长长辈,又是忘年之交。

  不仅是香道和文道,冯公对许玥的影响深之又深。

  冯公为人处事、人情达练,对世界通达的感悟,以及对待万事的看法态度,都潜移默化的感染着她。

  她是如此,而冯公又如何不看重惦念着许玥呢。

  一别许久。

  种种原因——车马劳顿交通不便,京官员不可擅离职守,地方官不能在原籍为官。

  她甚至不敢想和冯公能否有再见之日……

  眨了两下眼睛。

  许玥匆匆将目光往下移。

  这一封信比起来很短,只有一页半,还有小半页记载了一个冯公新试出来的香方,又用了几行字描写其香气。

  改日,不,明日就试一试吧。

  来京之后,好像调香的时间变少了许多。

  其余的也是一些小事。

  比如今岁桂花开了,可惜没了她和冯七在,一把老骨头也没心思去摘花,还是让其他人收了花,他酿了桂花酒和桂花酱。

  随信还寄了一些过来。

  让她尝一尝,味道有什么不同?

  许玥打开箱子就看见外圈塞着干草,中间是一团一团的丝绵。

  这么严实的保护之下,两个酒瓶没有一点破损,还有一罐小小的桂花酱依偎的酒瓶旁边。

  打开尝一尝。

  酒很好喝,桂花的清香和黄酒的醇厚混合在一起,一口下去,桂花香气从口中涌到鼻子,似乎咬了一口秋桂般。

  一杯桂花酒喝完,信也看完了。

  许玥照旧收在一个专门的匣子里,当即提笔写了一封回信,放在一旁。

  …………

  这一番折腾下来,外面的猫王争霸赛也落下了帷幕。

  一道橘黄色的闪电掠过。

  怀中一重。

  “真是一只表里不一的猫。”许玥一手捏起胖橘猫的猫垫,软软的一按,尖尖的爪子如同小刀似的,不长,但一定是个利器。

  这都不用修剪了,嗯,这位会在野外自然磨损爪子。

  喵喵~

  悬铃一点也不怕主人,被捏住了爪子也没有炸毛,甜美的声音让人一点也看不出来,它刚才大战的风采。

  ——即使圆脸上有一道新鲜的血痕,也阻止不了本猫对铲屎官卖萌。

  许玥抱着狸奴拆开了冯师的信。

  这一封信体积小,但携带的附加物是最多的,足足有一车……

  那个和富昌合作的商队,因为富昌如今的腾飞之势搭上了顺风车,生意做的极大,已经拓展到了京城。

  这一车东西也只是顺带的事儿。

  信很长。

  上面的字迹小而细,似乎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

  果然,开头的寒暄之后,就是描述这封信用什么东西写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个清清楚楚

  “立秋这一日来了几艘怪模怪样的船,上面的人叽里呱啦了很久,才解释清楚他们是迷了路的商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一踏上地方,有几个黑衣打扮的外邦人手舞足蹈起来,翻译说是到了黄金之地什么的,所以才如此激动。”

  “然后这几个人被乡人一船板打晕了过去,以为他们是在跳大神诅咒呢。”

  “……这些人的货品有许多,只是没什么太大价值,除了一点点香料之外,少有让人喜欢的东西。”

  “他们对丝绸爱不释手,被奸滑的商人卖了次品丝绸也不在意,起码翻了三倍的价格……”

  这一段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看到冤大头的兴奋和不解。

  “这些人有一种笔有趣,是用羽毛做成的笔,沾一点墨水就可以写字,倒是十分便捷,为师写这一封信用的就是羽毛笔。”

  看到这里,许玥眼前一亮。

  对啊,羽毛笔!

  如今航海技术不太发达,没有准确的海图一般是不会轻易涉及未知的海域的,这群人应该是来自比较远的地方。

  对丝绸才会如此痴迷,这个时间段,东方的丝绸可以说价比千金。

  这一点她不太放在心上,最让许玥关心的是这个羽毛笔,冯师不愧是被钦点的运气之王,这东西价值可大了!

  好处在于随处可得。

  不挑拣的从鸡身上拔一根长羽都勉强可以写字。

  虽然比不上毛笔,可以圆转如意,发展出种种书法,但羽毛笔它便宜啊!

  降低了书写成本。

  多少人根本不在科举这条赛道上,只要认一些字,会写,会读就成了,这个时候羽毛笔就能排上用场了。

  识字率的提高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不然某个年代,也不会疯狂开展识字班了。

  而且,比如酒楼记账、运货、录人名等等不太文气的地方用羽毛笔也节省成本和时间,效率提高。

  许玥欣然一笑。

  这一次冯师又立下一功了。

  喜欢手拿名臣系统,我在古代女扮男装请大家收藏:手拿名臣系统,我在古代女扮男装天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请收藏本站:https://www.ojcry.com。海棠文学手机版:https://m.ojcry.com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